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团体标准 申诉投诉处理的程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和使用过程的规范管理,及时、准确、公正地处理标准制修订和使用过程申诉投诉处理工作,保护大家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协会团体标准申诉投诉处理程序明确如下:
一、申诉投诉处理的原则
申诉,是指标准制修订和使用过程中人或组织受到协会所作决定的直接影响时提出的异议。投诉,是指任何组织或个人认为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和使用过程中工作人员或者组织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处理申诉投诉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原则。
二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三是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
四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五是高效与经济原则。
二、申诉投诉处理的程序
(一)当事人对有关团体标准化工作有异议的,应当向协会标准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或投诉。
(二)当事人提出申诉或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诉或投诉方。
2.有具体的申诉或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范畴。
(三)下列申诉或投诉不予受理:
1.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2.申诉或投诉事项已被法院作为诉讼证据予以采信的。
3.涉及的内容不属于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范畴的。
4.申诉或投诉事实不清,且无法核实的。
5.不符合有效申诉或投诉规定的。
6.对同一申诉或投诉事项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四)协会秘书处应当自收到申诉或投诉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以下处理:
1.申诉或投诉符合规定的条件,予以受理。
2.申诉或投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诉或投诉人,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五)处理申诉或投诉事项,协会认为有必要收集证据的,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协会规章的规定,自行收集证据或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有关方面应当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证据。
(六)协会对专业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或者检测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法定鉴定或者检测机构鉴定、检测,也可以由协会指定并经当事人同意的法定鉴定或者检测机构鉴定、检测。鉴定或者检测费用由申诉人承担。鉴定、检测的时间不计入申诉处理时间。
(七)当事人提出的申诉或投诉事项属于不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的,可以采用调解方式予以处理。
(八)被申诉人的违规行为,协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相应行政处理。
(九)协会应当在受理当事人申诉或投投诉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协会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申诉事项办结后,承办人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诉或投诉人。
三、申诉投诉处理的监督管理
协会加强团体标准申诉投诉处理的监督管理,定期分析检查申诉投诉案件的处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2层中国灾害防御协会
电话:64008768
邮箱:cadpttb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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