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征集2019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9-03-15 12:19:00 来源: 未知 作者: Carpenter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防灾减灾科技创新,发挥团体标准在防灾减灾事业中的支撑作用,根据《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19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具体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申报项目应适应防灾减灾科技创新和市场竞争,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优先考虑市场急需、发展需要、填补空白、基础通用的团体标准。 2、申报项目应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协调一致,技术要求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3、申请单位应具备承担制定团体标准的工作基础。鼓励申请单位联合相关单位共同提出申请。 二、申报对象 1、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各专委会、会员单位;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灾害防御协会; 3、其他从事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单位。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填写《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编写团体标准草案(草案应包括主要技术内容、技术指标和要求),立项申请书和标准草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四、申报周期及立项审批 团体标准申报立项是一项常态化工作,每年第2季度是项目集中申报时间,也可随时提出立项申请,协会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立项审查。经协会标准评审专家评估后,报协会审批立项,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网站(http://www.zaihai.cn/)进行公示。 联系人:张成;电话:69941236 邮编:100029;邮箱:ZC730556@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民族园路9号院 附件: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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