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安全农居——农居工程抗震典范

时间: 2015-08-06 09:50:00 来源: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 作者:  灾协
  针对农村民居抗震能力薄弱、农民群众因地震伤亡惨重这一问题,2004 年18 位院士提出启动“地震安全农居工程”的建议,国务院领导对院士的建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地震等相关部门加以研究。在 2004 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上,以及会后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 号)中,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农居工程开始启动。2013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的讲话中,对加强新农村建设、提高地震多发地区抗震能力等工作在消化过剩产能中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明确要求 ;2014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在地震高风险区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截至目前,全国除上海市外 30 个省(区、市)均开展了农居工程示范试点建设,共建成 1040 多万户,约占全国村民住宅的 4.7%。工程建设分布以中西部破坏性地震多发省份为主,新疆 302 万户,云南 225 万户,四川 145 万户,其他地区 369 万户。农居工程的实施,逐步改变了农村“小震致灾”、“大震巨灾”的状况,在多次地震中起到了明显的减灾实效。

减轻了地震灾害损失

  农居工程的实施,逐步改变了农村“小震致灾、中震大灾、大震巨灾”的状况,有效减轻了人员伤亡。自 2004 年新疆率先实施农居工程以来,全区共发生 65 次5 级以上地震,新建地震安全农居经受了地震检验,实现了 5 级地震“零伤亡”,6 级地震“零死亡”,而此前 8 年共发生24 次 5 级以上地震,却造成 5517 人伤亡的严重灾害,形成了鲜明对比。
  云南地区近年来的 6 级左右地震虽然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但地震安全农居没有出现倒房伤人事件。汶川 8 级特大地震中,位于地震烈度八度区的四川省什邡市和甘肃省文县新建的地震安全农居 100% 完好,而紧邻的普通农居80% 损坏 ;位于地震烈度十度区的四川省绵竹市盐井村,遭受了远超设防标准的袭击,57 户地震安全农居虽遭严重破坏,但无一倒塌伤人。2013 年“4·20”芦山地震给雅安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巨大财产损失,震中地区 90% 以上农村民居损毁严重。但是经调查发现,达到或超过当地抗震设防标准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经受住了此次强烈地震的考验。
  农居工程的实施,显著提高了农村民居的抗震性能,极大地减轻了地震灾害损失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2008 年新疆于田 7.3 级地震灾害评估表明,由于地震安全农居未遭破坏 , 减少直接经济损失达 9500 多万元。2012 年该地区再次发生 6.2 级地震,1431 户尚未改造的农居遭受较为严重的破坏,由于抗震安居房的覆盖率较高,858 户群众转移至抗震安居房与亲属同住,仅需转移安置 573 户,有效降低了灾民安置成本 , 减轻了政府应急抢险和救灾救助压力。

提高了农村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各地将农居工程与农村危旧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农牧民定居、避让搬迁、棚户区改造、整村扶贫开发等相结合,把抗震设防等防灾措施落实到农居和基础设施建设中,在提高农村抗震能力的同时,也增强了防御台风、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的综合能力,有效避免了农民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促进了城乡防灾减灾能力的同步提升。2009 年冬,新疆阿勒泰地区连续遭受三次罕见的强降雪侵袭,数千间老旧房屋遭受破坏,而新建地震安全农居完好无损。
  农居工程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极大地减轻了地震灾害损失,提升了综合防灾能力,发展了农村经济,繁荣了减灾文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取得一举数得之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