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安全农居——农居工程抗震典范
时间: 2015-08-06 09:50:00 来源: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 作者: 灾协
针对农村民居抗震能力薄弱、农民群众因地震伤亡惨重这一问题,2004 年18 位院士提出启动“地震安全农居工程”的建议,国务院领导对院士的建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地震等相关部门加以研究。在 2004 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上,以及会后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 号)中,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农居工程开始启动。2013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的讲话中,对加强新农村建设、提高地震多发地区抗震能力等工作在消化过剩产能中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明确要求 ;2014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在地震高风险区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 减轻了地震灾害损失农居工程的实施,逐步改变了农村“小震致灾、中震大灾、大震巨灾”的状况,有效减轻了人员伤亡。自 2004 年新疆率先实施农居工程以来,全区共发生 65 次5 级以上地震,新建地震安全农居经受了地震检验,实现了 5 级地震“零伤亡”,6 级地震“零死亡”,而此前 8 年共发生24 次 5 级以上地震,却造成 5517 人伤亡的严重灾害,形成了鲜明对比。![]() 农居工程的实施,显著提高了农村民居的抗震性能,极大地减轻了地震灾害损失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2008 年新疆于田 7.3 级地震灾害评估表明,由于地震安全农居未遭破坏 , 减少直接经济损失达 9500 多万元。2012 年该地区再次发生 6.2 级地震,1431 户尚未改造的农居遭受较为严重的破坏,由于抗震安居房的覆盖率较高,858 户群众转移至抗震安居房与亲属同住,仅需转移安置 573 户,有效降低了灾民安置成本 , 减轻了政府应急抢险和救灾救助压力。 提高了农村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各地将农居工程与农村危旧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农牧民定居、避让搬迁、棚户区改造、整村扶贫开发等相结合,把抗震设防等防灾措施落实到农居和基础设施建设中,在提高农村抗震能力的同时,也增强了防御台风、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的综合能力,有效避免了农民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促进了城乡防灾减灾能力的同步提升。2009 年冬,新疆阿勒泰地区连续遭受三次罕见的强降雪侵袭,数千间老旧房屋遭受破坏,而新建地震安全农居完好无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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