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参与一线救灾行动指南

时间: 2018-03-06 10:31:00 来源: 社会组织网 作者:  灾协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社会力量一线救灾工作机制,促进协调社会力量高效有序参与救灾工作, 在民政部救灾司指导下,多家社会组织发起制定了本《指南》,以期进一步提高社会力量一线救灾工作整体水平。
 
                         第一部分 基本原则
 
一、定位准确,有序参与。社会力量作为政府救灾的补充力量,应在政府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有序参与救灾工作;
二、理性救灾,量力而行。不做超出社会力量自身能力及对灾区无实质性帮助的事;

三、属地为主,效率优先。以属地救援力量为主,不盲目前往灾区;以抢救生命为第一目标,提升一线救灾效率;
四、需求为本,尊重生命。遵循灾区需求,尊重受灾地区文化、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充分尊重和保护受援人的权利和尊严;
五、严格自律,有效规范。践行人道主义精神, 行动信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质询和监督。
 
                         第二部分 行动指南
 
一、应急准备工作
(一)专业能力准备。学习灾害基本知识,掌握应急救援技能和专业知识,了解国家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二)资金物资准备。根据本机构的定位及擅长领域,配备基本作业工具和安全防护装备,建立备灾资金。
(三)应急预案准备。根据中央和地方应急响应机制和本机构的定位及擅长领域,编制本机构应急预案,内容主要包括:分级响应制度、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人员备勤和派出制度、职责分工与任务计划书制度、物资设备调运与清单管理制度、向灾区和属地管理部门报备制度等,并建立内部应急联络人名单及外部相关部门联络人名单。
二、启动响应工作
(四)信息搜集和行动评估。获取灾害消息后, 及时开展信息收集和快速评估工作,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并甄别和核实信息。需收集的信息内容包括: 灾害损失与灾情发展基本情况、政府救灾开展情况、社会救援力量行动及资源情况、灾区当前实际需求。根据信息搜集和需求评估以及政府救灾工作部署和指导信息,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
(五)启动响应。按照“量力而行、就近就便”的原则,根据灾损情况和本机构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综合灾区需求、自身擅长领域、资源、工作策略等因素,制定具体救灾行动方案。
(六)行动报备。当属地发生灾害时,开展行动前应向属地管理部门报备;当属地以外发生灾害时, 应先向属地报备,同时与受灾地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根据沟通结果确定下一步工作安排行动与资源配备方案。
(七)队伍保障。按照救灾任务和行动安排,制定人力、交通、后勤补给和安全防护方案,内容主要包含:一线人员工作期间内生活补给(至少 72 小时补给)、购买意外保险、调配车辆、携带救援设备及工作装备等。
三、灾区现场工作
(八)领取任务与工作进展反馈。抵达灾区后, 应第一时间向灾害现场政府应急指挥部或其他指定部门报到,及时对接并服从安排,做好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协调沟通,根据灾区需求与自身能力申请任务或领取政府分配的任务。在申请任务时,要兼顾周边区域或次生和衍生灾害发生区域的需求。参与救灾过程中,需在每天任务结束后,以简报或其他形式向指挥部反馈工作进度。
(九)人员救援。按照政府应急指挥部指令,依据本机构救援装备和现场人员配备能力,申请并接受任务。任务明确后,研究和评估搜救区域和受困群众情况,制定搜救工作方案,做好安全保障和次生灾害防护工作,及时向指挥部反馈搜救工作进展和结果。
(十)群众转移。依据当地政府统一调度,明确目标转移安置区,配合当地干部,寻找熟悉地形的居民了解情况,参与设计安全路线、避开危险区域, 确定实际转移方案后,参与群众转移工作。在转移群众过程中与政府部门、村(社区)干部做好安全管理和次生灾害监测工作,并做好转移群众清点和最后排查工作,确认无遗漏后快速撤离作业现场。
(十一)物资发放。应先与政府应急指挥部和社区充分沟通,依据灾情需求和救援进展情况,确定有实效性的物资需求。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后,应向政府应急指挥部进行援助物资登记。物资发放时要依托当地政府部门或村(社区)干部,注意与政府物资发放相衔接,找准受益人,合理发放。要注意公正公平,应对受灾较重、救灾资源较少的地区和自救能力较弱的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贫困、弱势群体给予重点关注。进行发放清单公示,做好救灾相关资料汇总整理工作。
(十二)其他救援救助。在政府应急指挥部统筹安排下,社会力量根据自身能力,可以参与到卫生防疫、医疗服务、心理抚慰、临时安置点建设、老人儿童等弱势人群照护、社区陪伴等其他援助项目。
四、结项与撤离
(十三)行动撤离。政府应急指挥部要求社会力量撤离灾区,或社会力量完成本机构救灾任务后, 应向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提交救援任务进展报告并做撤离报备后,撤离灾区。
(十四)任务总结。应对所开展的救灾项目进行总结与评估,梳理救灾工作的产出与效果,总结经验与不足,形成总结报告,提交灾区政府应急指挥部和属地管理部门。
(十五)档案整理。在救灾结束后,建立完善的档案,妥善保存备查,包括灾情和项目概况、行动人员概况(参与人员、携带装备、使用物资等)、救援工作与成果概况(时间、地点、救援进展情况、救助结果)、以及项目总结报告等。
五、信息传播与发布
(十六)信息发布。信息的发布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灾区政府部门有关要求,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发布只涉及本机构的工作进展情况。
(十七)媒体发布。对媒体的采访或对外发布新闻稿,要建立完善的新闻采访发布机制和审批流程,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以真实、可靠无误为信息发布原则。
(十八)款物公开。及时汇总公布本机构接收、使用救灾捐赠款物情况,包括发放区域、发放数量、受益人数等。
 

关于《社会力量参与一线救灾行动指南》的说明

 
一、政策背景
2015 年 10 月 8 日,民政部制定印发了《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在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主要任务中提出,要制定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工作预案和操作规程。2016 年12 月 19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在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中提出,要研究制定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行为准则。2016 年 12 月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 年)》。一系列政策法规出台及试点,均是从政府部门的视角,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与此同时,从社会组织视角,在加强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外,如何有效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与政府相关政策进行有效对接,完善社会组织自身在相关政策中的角色定位, 成为当前急需推进的工作。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社会组织自主制定《社会力量参与一线救灾行动指南》(以下称《指南》),成为上述工作的重要切入点。
二、核心目标
《指南》从社会组织自身参与救灾的视角出发, 通过多家社会组织自发讨论形成行业普适性共识, 共同制定社会组织救灾流程及行为准则,为规范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提供有效指导和参考。
三、制定原则
《指南》内容的制定,是依据以社会组织得到政府和社会认可的优秀工作经验为基础,并对其中具有可操作性、可推广性的内容进行提炼,形成社会组织救灾工作规程的最大公约数。《指南》一方面关注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规范性,另一方面关注从行业自觉、行业自律的角度,来推动行业发展,从而达到与政府救灾工作相契合的目的。
四、制定流程
在民政部救灾司指导下,中国扶贫基金会联合国内相关具有救灾宗旨的基金会、救援救助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起草了《指南》。
2017 年 8 月 24 日,完成《指南》筹备工作组组建工作;
2017 年 8 月 25 至 9 月 29 日,《指南》筹备工作组完成《指南》草拟稿;
2017 年 10 月 24 日,《社会力量参与一线救灾行动指南》研讨会在北京召开,6 家基金会、2 家救灾平台型组织、9 家救援救助组织作为《指南》联合发起单位,就《指南》内容进行研讨,完善《指南》(征求意见稿);
2017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10 日,《指南》筹备工作组就《指南》(征求意见稿)面向民政部社会力量救灾联络平台 76 家社会组织征求意见。
五、主要内容
《指南》分为基本原则、行动指南两大部分。基本原则包括:定位准确,有序参与;理性救灾, 量力而行;属地为主,效率优先;需求为本,尊重生命;严格自律,有效规范等 5 条。行动指南包括: 应急准备工作、启动响应工作、救灾行动工作、结项与撤离、信息传播与发布等 5 项 18 条。
六、未来计划
该《指南》向全社会社会组织开放,通过《指南》的发布和推广,动员和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作为《指南》联合发起单位加入进来,在《指南》(2017 版)基础上,共同讨论不断完善《指南》相关内容。并以《指南》为契机,在民政部救灾司的指导和支持下,共同研究草拟社会组织参与救灾工作的各项具体操作手册,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救灾能力建设, 提升社会力量参与一线救灾能力。

《社会力量参与一线救灾行动指南》

首批发起单位名录
    发起单位:
中国扶贫基金会
联合发起单位: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
北京师范大学风险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基金会救灾协调会
北京蓝天救援队厦门曙光救援队
浙江省公羊会公益救援促进会
青岛西海岸新区“山海情”志愿救援联盟北京绿舟应急救援促进中心
甘肃彩虹公益服务中心盘州市义工联合会
韶关市乐善义工会
攀枝花市援助少年儿童志愿者协会